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2)张执字第2031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5-12-30

案件名称

2012执2031终本裁定书

法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本家,邢兆水,谢维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2)张执字第2031号申请执行人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张店区柳泉路256号。被执行人邢本家,男,1964年4月27日生,汉族,住张店区卫固镇大河南村1区132。被执行人邢兆水,男,1952年5月15日生,汉族,住张店区卫固镇大河南村3区95号。被执行人谢维东,男,1966年8月1日生,汉族,住淄博市开发区四宝山政府宝山路4号。本院在执行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邢本家、邢兆水、谢维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尚有62399.04元未执行。现查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11)张商初字第69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邵昌学??????????????????÷?ì?T?T?T?T?è?o???萑?搒﹜??葠?摧???萑?搒﹜??葠?摧???搒?摧旜?萑?搒??è葠?摧旜?萑?搒??è葠?摧幦﹤???灤t愀?摧旜??愁?摧?ú??????ā?人民陪审员信铭先人民陪审员刘方方二0一五年九月八日书记员郑云静???芰??????????┅°?厰????刿泍???寛畴硸嫵?审”?#?#?#墭#?$?$寚%?&?'?'宄'?(?(宻(硴(洴)籬)?*?*侜*?+樔,?-暩-?.?/?/峒/?0?1?1囡1懃1?2?2盢2外3由3曝5???????长??焀???婭??靟????扬?SummaryInformationDocumentSummaryInformation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