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执恢字第0242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李自龙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南执恢字第0242号天津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原告李自龙与被告天津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西省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吉民初字第17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南执恢字第0242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迟雪涛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杨 鑫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