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萧民一初字第03361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孙德领与朱念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萧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萧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萧民一初字第03361号本院二0一五年八月一日对原告孙德领与被告朱念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萧民一初字第03361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本判决书第5页落款书记员田亮(代)。补正为:书记员王晶晶(代)。审 判 长 张 英人民陪审员 马 文 学人民陪审员 石 如 民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书 记 员 王晶晶(代)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