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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舟定商初字1262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洪继华与李信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舟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舟定商初字1262号原告洪继华。被告李信科。本院在审理原告洪继华诉被告李信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本院发出缴款通知书后,逾期未预交诉讼费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沈妙军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於航燕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