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舟定商初字1262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洪继华与李信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舟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舟定商初字1262号原告洪继华。被告李信科。本院在审理原告洪继华诉被告李信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本院发出缴款通知书后,逾期未预交诉讼费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沈妙军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於航燕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