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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休民一初字第00778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雷大中与汪海东、程英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休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休宁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休民一初字第00778号原告:雷大中,男,1952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黟县。被告:汪海东,男,1968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原住安徽省休宁县。被告:程英勇,女,1970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休宁县。本院在审理原告雷大中诉被告汪海东、程英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被告汪海东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王  运  高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鲁文秀(代)附:本案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