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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商梁民初字第03485-1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6-09-05

案件名称

陈慧敏与商丘荣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慧敏,商丘荣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商梁民初字第03485-1号原告陈慧敏,女,1973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被告商丘荣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尤玉见,执行董事。本院于2015年6月26日立案受理了原告陈慧敏诉被告商丘荣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丁国华人民陪审员  王启山人民陪审员  朱林诗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书 记 员  柴显龙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