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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民(知)初字第11014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5-09-28

案件名称

吕方与学习出版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吕方,学习出版社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东民(知)初字第11014号原告吕方,女,1960年11月15日出生,回族,无业。委托代理人章彦其,北京安之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侯建江,北京安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学习出版社,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号**层。法定代表人董俊山,社长。原告吕方诉被告学习出版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原告吕方于2015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学习出版社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吕方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吕方撤回对被告学习出版社的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3元,由原告吕方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刘世红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岳 源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