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普刑初字第289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8-09-28
案件名称
姜文君犯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延期审理决定书
法院
普兰店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普兰店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一百九十八条
全文
辽宁省普兰店市人民法院延 期 审 理 决 定 书(2015)普刑初字第289号普兰店市人民检察院:你院2015年6月19日以普检公诉刑诉〔2015〕22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姜文君犯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理期间,你院因该案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对该案延期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被告人姜文君犯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延期审理。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