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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普刑初字第289号

裁判日期: 2015-09-08

公开日期: 2018-09-28

案件名称

姜文君犯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延期审理决定书

法院

普兰店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普兰店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一百九十八条

全文

辽宁省普兰店市人民法院延 期 审 理 决 定 书(2015)普刑初字第289号普兰店市人民检察院:你院2015年6月19日以普检公诉刑诉〔2015〕22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姜文君犯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理期间,你院因该案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对该案延期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被告人姜文君犯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延期审理。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