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昌民(商)初字第11236号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6-09-09
案件名称
北京双龙飞腾搬家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瑞润阳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昌民(商)初字第11236号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双龙飞腾搬家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瑞润阳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双龙飞腾搬家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北京双龙飞腾搬家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双龙飞腾搬家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七十元,由原告北京双龙飞腾搬家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代理审判员 杨杰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书 记 员 刘璐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