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台路商初字第3241号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5-11-20
案件名称
林文斌与潘巨良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台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台路商初字第3241号原告林文斌。被告潘巨良。本院在审理原告林文斌与被告潘巨良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向本院提出缓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缴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 判 员 王 斌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代书记员 陈佳敏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