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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商执字第325号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汤立扬申请执行柯美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商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汤立扬,柯美峰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商执字第325号申请执行人汤立扬,男,汉族,住商城县。被执行人柯美峰,男,汉族,住商城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汤立扬与被执行人柯美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执行本院(2013)商民初字第671号民事判决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冯郁峰审判员  刘 辉审判员  岳昌启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李孟华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