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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蔡甸执字第00389号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5-12-14

案件名称

杨某与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5)鄂蔡甸执字第00389号杨某:张某某:关于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2004)蔡民一初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杨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5年5月11日立案执行。经本院执行,经本院划拨被执行人张某某的银行存款,被执行人张某某已履行完义务。故该案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