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连民初字第1744号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6-01-04
案件名称
福州龙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李承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连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福州龙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李承荣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全文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连民初字第1744号原告福州龙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长乐市吴航路(进城路)1号龙芝大厦。法定代表人李建东,总经理。委托代理人罗道律、江荣海,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李承荣,男,1976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连江县,现住福建省连江县。原告福州龙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承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福州龙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称,2008年3月16日,原告与福建省龙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按照合同第七条的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照其拥有的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1、高层(小高层)住宅为0.75元/月.平方米;2、商业为1.00元/月.平方米;3、地上、地下车库、车位为20元/月.个,摩托车间(包含杂物间)为5元/月.间;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100㎡以下的收取200元,100-200㎡(含100㎡)收取300元;4、水电公摊按实际用量分摊(以上费用及其他费用以当地物价部门的收费批文或市场调节价为主);其它:地上车位管理收费,房屋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按现行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收取。同时约定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按照日千分之三收取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对连江县凤翔国际Ⅰ期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2009年6月26日,被告李承荣办理住房交房验收手续,并于验收满意后签订《交房确认书》。按合同约定,被告每月应向原告交纳物业费128.46元,被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原告缴纳物业费,截止至2014年5月31日,共欠原告物业费2183.82元;拖欠自2014年3月1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的水电公摊费,共计216.90元。拖欠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的摩托车间物业费,共计85元。虽经原告多次追讨,被告依然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原告认为,被告作为原告所管理小区的业主,其享受了原告提供的物业服务,却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没有履行一个业主应尽的基本义务。现为维护原告自身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1、被告支付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拖欠的物业管理费2183.82元;2、被告支付自2014年3月1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拖欠的水电公摊费216.90元;3、被告支付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拖欠的摩托车间物业费85元;4、被告按月百分之二支付上述各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物业服务费的违约金589.40元(暂计至2015年5月31日止,直至各项服务费实际结清之日止);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认为,原告主张被告拖欠其物业费等,虽然其曾向被告邮寄《关于催缴物业费律师函》,但该信件已被退回,未实际送达给被告,现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已书面催告被告交纳物业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依法应驳回原告起诉。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福州龙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员 吴淑光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吴锦楠附:本案适用的主要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