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昌民初字第12859号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6-09-09
案件名称
金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陈军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昌民初字第12859号本院在审理原告金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被告陈军、裴雨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申请撤诉。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诉讼费一百一十九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朱宗帅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王娈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