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向法执字第86号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6-03-25
案件名称
魏希忠与田万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佳木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魏希忠,田万华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向法执字第86号申请执行人魏希忠,男,1964年4月24日出生,汉族,住佳木斯市向阳区。被执行人田万华,男,1974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住佳木斯市向阳区。本院在魏希忠与田万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的(2015)向执字第86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许丛宇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宋德运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