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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福法民一初字第6245号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6-01-11

案件名称

岳绒与深圳市国鑫源科技有限公司、罗显富、黄莹、周莉、余鑫、王宇声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岳绒,深圳市国鑫源科技有限公司,罗显富,黄莹,周莉,余鑫,王宇声,惠州市翔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江盛供应链有限公司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深福法民一初字第6245号原告岳绒,女,汉族,1964年2月5日出生,身份证住址陕西省泾阳县龙泉乡埝口伍村南组50号,身份证号码610423196402055520。委托代理人卢国伟,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深圳市国鑫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6楼东区,组织机构代码77989157-1.法定代表人黄莹。被告罗显富,男,汉族,1959年9月29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南省耒阳市大桥路西门洞小区1栋3单元301室,身份证号码43041919590929005X。被告黄莹,女,汉族,1985年4月20日出生,身份证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牡丹办事处东丹委23组,身份证号码231005198504202020。被告周莉,女,汉族,1967年7月5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榭里花园11栋203,身份证号码440301196707052325。被告余鑫,男,汉族,1965年6月28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榭里花园11栋203,身份证号码440301196506288016。被告王宇声,男,汉族,1969年4月4日出生,身份证住址长春市朝阳区大兴路1号,身份证号码220104196904041550。被告惠州市翔一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斑璋湖世贸中心第一栋15层15-A号房,组织机构代码79937347-2。法定代表人周琼。被告深圳市江盛供应链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6楼南区3605,组织机构代码78391578-3。法定代表人余波。本院在审理上述原告诉被告借款纠纷一案中,原告在法定期间内不预交诉讼费,也未提出减、缓、免交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张    泽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钟文灏(代)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