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恩法圣民初字第131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5-12-20
案件名称
梁惠娟诉岑远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恩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恩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惠娟,岑远祥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江恩法圣民初字第131号之一原告:梁惠娟,女。诉讼代理人:陈开明,男。被告:岑远祥,男。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梁惠娟诉被告岑远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长吴丽冰、审判员卢健云、人民陪审员岑锡良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判员 卢健云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宋洁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