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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萨法执字第292号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6-02-19

案件名称

李松涛与张贵双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松涛,张贵双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萨法执字第292号申请执行人李松涛。被执行人张贵双。本案在执行(2015)萨法执字第292号李松涛申请执行张贵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不能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我院经四查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4)萨商初字第478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杨立民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张大为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