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萨法执字第292号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6-02-19
案件名称
李松涛与张贵双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松涛,张贵双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萨法执字第292号申请执行人李松涛。被执行人张贵双。本案在执行(2015)萨法执字第292号李松涛申请执行张贵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不能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我院经四查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4)萨商初字第478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杨立民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张大为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