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黄陂轩民初字第00110号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王某与黄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陂轩民初字第00110号原告王某。被告黄某。本院在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黄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王某于2015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王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王某负担。审判员徐向阳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书记员吴斌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