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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阳立二刑监字第12号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5-12-08

案件名称

林XX因儿子高XX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罪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辽宁省辽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5)辽阳立二刑监字第12号林XX:你因儿子高XX犯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不服本院(2014)辽阳刑二终字第102号刑事裁定书,以“撤销一、二审判决,减轻对高翔的处罚”为理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经一、二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依据八名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王广志,刘海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且经当庭质证、认证,原裁定认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原裁定并无不当。综上,本院认为,你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裁定书应予维持。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