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梁民初字第1442号
裁判日期: 2015-09-07
公开日期: 2015-11-05
案件名称
韩存立与张洪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梁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梁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韩存立,张洪周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梁民初字第1442号原告:韩存立。被告:张洪周。原告韩存立诉被告张洪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冯玉玲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韩存立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洪周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韩存立诉称,2015年3月6日13时50分左右,被告张洪周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梁山县大路口镇李那里村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碰撞路面行人原告韩存立,致使其车辆损坏,原告受伤。经梁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张洪周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60000元。被告张洪周未到庭,亦未答辩。原告韩存立为支持其主张,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1份,证明事故事实及责任划分。2、梁山仁和医院住院病案、住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各1份,诊断证明2份,证明原告因涉案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及支出的医疗费。被��张洪周未到庭,放弃了质证权利。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上述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能够证明其所要证明的目的,本院予以采信。经审理,根据原告庭审陈述、举证及本院查明的情况,本院认定以下事实:2015年3月6日13时50分左右,被告张洪周无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南向北行驶至梁山县大路口镇李那里村时,与原告韩存立发生碰撞,事故致使其车辆损坏、原告受伤。经梁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梁公交认字(2015)第015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张洪周无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事故责任。原告受伤后,在梁山仁和医院住院治疗27天。本院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张洪周无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与���告发生碰撞,事故致原告受伤,其在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事实清楚,有梁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梁公交认字(2015)第015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为证,应予认定。原告请求赔偿的合法主张,本院应予支持。原告因涉案交通事故支出医疗费10137.98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告住院治疗27天,其住院伙食补助费酌定30元/天,经计算,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为810元(30元/天×27天)。关于护理费,原告住院治疗期间,需人员护理符合客观实际,其护理费酌定50元/天、依实际住院天数为准,经计算,原告护理费为1350元(50元/天×27天)。根据原告提交的住院病案,明确记载其需加强营养,原告主张营养费,不违反法律规定,其营养费酌定30元/天,以实际住院天数为准,经计算,原告营养费为810元(30元/天×27天)。关于误工费,原告未能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其收入及实际收入减少的情况,其误工费应根据其户籍性质按照山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11882/年计算实际住院期间,经计算原告误工费为879元(11882元/年×27天)。关天交通费,原告住院治疗27天,其交通费的支出符合客观实际,酌定300元为宜。综上,原告因涉案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为:医疗费10137.9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10元、护理费1350元、营养费810元、误工费879元、交通费300元,以上共计14286.98元。因被告张洪周驾驶无牌二轮摩托在涉案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故原告的损失应由其按照事故责任比例100%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张洪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韩存立英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4286.98元。二、驳回原告韩存立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0元,由原告负担493元,被告张洪周负担15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冯玉玲二0一���年九月七日书 记 员 孟冰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