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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黄石中执异字第00025号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何兆林、吴冬至与湖北天下华腾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黄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何兆林,吴冬至,湖北天下华腾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黄石中执异字第00025号异议人何兆林。申请执行人吴冬至。被执行人湖北天下华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公司),住所地:咸宁市温泉长安大道。法定代表人肖昌盛,该公司董事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冬至与被执行人华腾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异议人何兆林于2015年6月9日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异议人何兆林于2015年8月27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撤回异议申请。本院认为,异议人何兆林撤回异议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异议人何兆林撤回异议申请。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颜学平审判员  陈 璟审判员  付 民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伍任伟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