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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大东民二初字第01310号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5-12-19

案件名称

原告李慧与被告沈阳杰绅世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咖啡陪你(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慧,沈阳杰绅世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咖啡陪你(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

全文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大东民二初字第01310号原告:李慧,男,1981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址:黑龙江省尚志镇。委托代理人:马静,系辽宁万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程程,系辽宁万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沈阳杰绅世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大东区xxx。法定代表人:夏冬,职务:经理。被告:咖啡陪你(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xxx。法定代表人:俞岂凡,职务:经理。原告李慧与被告沈阳杰绅世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装饰公司)、咖啡陪你(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咖啡陪你投资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8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季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王丽娟、尹兵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慧委托代理人马静、王程程,被告世纪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冬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咖啡陪你投资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世纪装饰公司签订《承包合同》一份,承包被告咖啡陪你投资公司于黑龙江省黑河市兴林街223号一层咖啡陪你黑河市圣彼得堡店的装饰工程,工程竣工后,原告多次向被告世纪装饰公司催收工程款,被告世纪装饰公司于2014年为原告开具欠条一张,载明工程欠款35万元整,有还款计划并承诺承担还款利息。欠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世纪装饰公司索要欠款未果,故诉至贵院。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二被告给付工程款及利息357241.60元;2、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被告世纪装饰公司:该工程系我与咖啡陪你投资公司一起签订的,由原告负责施工。咖啡陪你投资公司是发包方我是承包方,原告受雇于我施工店面装修工程。当时同时签了四家店同时施工,总工程造价300多万元,咖啡陪你投资公司已支付部分工程款,仍欠200多万元。原告工程总造价为37万元左右,当时因为咖啡陪你投资公司未给付我工程款所以我未向原告支付工程款,欠款事实承认,但是工程款未给付是由于(咖啡陪你)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被告咖啡陪你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向本院递交书面答辩。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17日,被告世纪装饰公司与被告咖啡陪你投资公司签订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工程项目为“咖啡陪你黑河圣彼得堡店”装修工程,施工场所为黑河市兴林街223号一层,工期为2014年2月21日至3月27日,合同金额为387200元,包括材料费等装修工程所需的全部金额,世纪装饰公司不得将施工转包他人……。被告世纪装饰公司与原告李慧于2014年3月签订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施工黑龙江省黑河市兴林街223号一层“咖啡陪你黑河圣彼得堡店”装修工程,开工日期为2014年2月23日至3月31日,按图纸内容施工,合同总价为30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进场施工,被告咖啡陪你投资公司未提出异议,该工程于2013年3月31日竣工。2014年12月22日,被告世纪装饰公司法人夏冬为原告出具欠条,写明拖欠原告李慧在黑龙江黑河咖啡陪你项目工程欠工程款总计35万元,被告世纪装饰公司至今未支付。另查明,被告世纪装饰公司与被告咖啡陪你投资公司未对其所承包的工程做最终结算,该施工工程现已投入使用。上述事实,有承包合同、欠条、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及庭审笔录,经质证,本院予以确认,在卷佐证。本院认为:被告咖啡陪你投资公司将黑河“咖啡陪你黑河圣彼得堡店”装修工程工程发包给被告世纪装饰公司,被告世纪装饰公司又将该工程分包给原告李慧。原告与被告世纪装饰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予以确认。被告世纪装饰公司拖欠原告工程款35万元未付,应付违约责任。故原告主张被告世纪装饰公司给付工程款35万元及利息7241.6元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关于被告咖啡陪你投资公司对于被告世纪装饰公司拖欠原告李慧的人工费35万元及利息是否应当承担给付责任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根据此项规定,咖啡陪你投资公司作为发包人应当在欠付转包人世纪装饰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沈阳杰绅世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原告李慧工程款35万元及利息7241.6元;二、如被告沈阳杰绅世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逾期不能履行,则被告咖啡陪你(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沈阳杰绅世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判决书主文第一项承担给付责任;三、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658元,由被告沈阳杰绅世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李季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杨硕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