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沈和执字第01547号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6-07-01
案件名称
康百世朝田液压机电(中国)有限公司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康百世朝田液压机电(中国)有限公司,康百世机电(上海)有限公司,沈阳徕居液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沈阳宝斯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肖成武,赵雪燕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沈和执字第01547号申请执行人康百世朝田液压机电(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组织机代码67118636-0。法定代表人邱水来,系该××董事长。申请执行人康百世机电(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法定代表人邱瀚萱,系该××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成方争,系辽宁××宸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海燕,系辽宁××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沈阳徕居液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法定代表人赵雪燕,系该××总经理。被执行人沈阳宝斯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太原。法定代表人沈杰,系该××总经理。被执行人肖成武。被执行人赵雪燕。申请人康百世朝田液压机电(中国)有限公司、康百世机电(上海)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徕居液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沈阳宝斯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肖成武、赵雪燕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文书,现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依据《中华人依法冻结被执行人赵雪燕银行帐户内存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整)。审判长 刘 强审判员 赵维振审判员 胡海英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王施越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