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三中民终字第06890号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6-09-10
案件名称
北京万邦鼎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石玉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三中民终字第06890号本院二○一五年六月八日对上诉人北京万邦鼎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刘月娥、被上诉人北京华亿安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三中民终字第06890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判决书第一页正数第十一行“原审第三人北京华亿安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为“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北京华亿安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判决书第一页正数第十七行“原审第三人北京华亿安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为“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北京华亿安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予以补正。审 判 长 周文祯代理审判员 郑吉喆代理审判员 李 丹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书 记 员 王玮玮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