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沾执字第573号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5-11-12
案件名称
赵忠云与山东省博兴县金波利彩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滨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化支行,宋光柱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5-11-12
赵忠云与山东省博兴县金波利彩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
执行案件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沾化支行,宋光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