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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嘉鱼法执字第00291-1号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万梁与邓星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嘉鱼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嘉鱼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万梁,邓星星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二条

全文

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嘉鱼法执字第00291-1号申请执行人万梁。被执行人邓星星。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鄂嘉鱼民初字第00205号民事调解书,于2015年8月25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邓星星在金融机构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邓星星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春峰审判员  张文革审判员  郑绪峰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魏志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