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法民一初字第944号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5-09-30
案件名称
罗某甲与被告邹某甲离婚纠纷 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某甲,邹某甲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新法民一初字第944号原告罗某甲,男,1985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委托代理人陈晓东、游小斌,湖南迪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邹某甲,女,1990年4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原告罗某甲与被告邹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2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何亦鹏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李艳芝、人民陪审员罗斌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9月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邹某甲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罗某甲诉称,原、被告系同村人,2009年初开始同居生活,同年10月18日生育女孩罗某乙。因双方个性不和,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自2010年开始分开生活。2013年下半年,原告为了小孩着想,努力改善与被告的关系,主动找到被告并劝说被告到深圳与原告共同生活并于2014年1月6日在新化县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但此后原、被告依旧经常吵架,经村干部多次做调解工作仍无好转。被告于2014年6月11日独自外出,断绝与原告的一切联系,至今未归。现原、被告的夫妻感情已无法维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婚生女孩罗某乙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被告邹某甲未到庭答辩。在庭审中,原告为了支持其诉讼请求进行了举证,本院进行了认证,现分列如下:(一)、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原告罗某甲向本院提交了下列证据:1、身份证。拟证明原告的身份。2、结婚证。拟证明原、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3、对邹某乙的调查笔录。4、对邹某丙的调查笔录。5、对杨某某的调查笔录。6、对邹某丁的调查笔录。证据3-6,拟证明原、被告婚后感情不好,经调解多次后仍未好转,被告自2014年农历五月独自外出,至今未归。对原告罗某甲提交的证据,被告邹某甲未到庭质证。(二)、被告邹某甲未向本院提交证据。(三)、本院的认证意见:对原告罗某甲提交的证据,本院的认证意见为:证据1,系原告的身份证件,客观真实,予以认定;证据2,系民政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件,与原件核对无异,予以认定;证据3-6,对其中关于原、被告的结婚、生育情况、双方于2014年农历五月闹矛盾,经村干部多次调解未和好夫妻关系及被告自此离家外出音信全无,予以认定。根据以上证据及当事人的当庭陈述,本院确认以下事实:原、被告于2009年在深圳打工期间同居生活,同9年10月18日生育女孩罗某乙,一直跟随原告生活,双方于2014年1月6日在新化县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因个性不合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经村干部多次调解后夫妻关系仍未改善,被告自2014年6月独自外出,至今未归,并断绝了与原告的联系,双方自此分居至今。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和债务。根据上述事实及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应当准予离婚。本院认为,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虽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但两人分居时间较短,且于2014年1月补办了结婚登记,只要双方珍惜夫妻情分,互谅互让,其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故对原告罗某甲要求与被告邹某甲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被告邹某甲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予以缺席判决。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罗某甲要求与被告邹某甲离婚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罗某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何亦鹏代理审判员 李艳芝人民陪审员 罗 斌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代理书记员 邹 泉相关法律条文: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适用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适用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