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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民初字第1479号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5-12-02

案件名称

邹先会诉罗书勇、陈昌裕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叙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叙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邹先会,罗书勇,陈昌裕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叙永民初字第1479号原告邹先会,女,生于1974年12月29日,汉族,四川省叙永县人。委托代理人袁铎,男,生于1976年3月17日,汉族,四川省叙永县人。被告罗书勇,男,生于1976年9月8日,汉族,四川省叙永县人。被告陈昌裕,女,生于1979年3月12日,汉族,四川省叙永县人。本院在审理原告邹先会诉被告罗书勇、陈昌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邹先会逾期不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夏 鹏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杨洪超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