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兴刑初字第313号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5-10-20
案件名称
韦某甲、韦某乙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宁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韦某甲,韦某乙,韦某丙,韦某丁,黄某甲,卢某甲,韦某戊,蒙某,韦某己,韦某庚,陆某,覃某甲,韦某辛,韦某壬,蓝某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5-10-20
韦某甲、韦某乙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
刑事案件
一审
韦某甲,韦某乙,韦某丙,韦某丁,黄某甲,卢某甲,韦某戊,蒙某,韦某己,韦某庚,陆某,覃某甲,韦某辛,韦某壬,蓝某
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