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07484号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6-01-04
案件名称
重庆渝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北京经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重庆渝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经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中区法民初字第07484号原告重庆渝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83号第10层b、c座。委托代理人周涛,身份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委托代理人周涛,重庆渝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身份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住重庆市合川区大石镇高顶村2组69号,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83号第10层b、c座。被告北京经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6号5层511室。本院在审理重庆渝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经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方永于2015年8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重庆渝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25.00元,由原告重庆渝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龙飞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吴丹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