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刑初字第275号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5-11-18
案件名称
柳某某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西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安刑初字第275号公诉机关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柳某某,男,汉族,甘肃省定西市人,小学文化,无业。曾因犯抢劫罪于2006年1月9日被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6年12月22日被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8年5月9日刑满。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5月8日被定西市安定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9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定西市安定区看守所。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安检刑诉(2015)16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柳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7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周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柳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5月5日至7日,被告人柳某某在定西市安定区粮食大厦、镇龙路玉湖公园后门等地向吸毒人员张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两次,每次0.06克。5月7日21时许,柳某某再次向张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0.12克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查获其扔在地上的毒品海洛因0.57克。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了立案材料,证人证言,查获笔录,称量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理化检验报告,现场检测报告,辨认笔录,通话清单,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证明。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柳某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0.81克,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的刑罚范围内量刑,并处罚金。被告人柳某某辩称,2015年5月5日下午,其未给张某某贩卖毒品,张某某一人的证言不能认定,通话记录不能作为证据。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他事实属实。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5日下午,被告人柳某某在定西市安定区宏通苑住宅区门口给吸毒人员张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一小包,净重0.06克。同年5月7日下午,被告人柳某某在定西市安定区粮食大厦附近给张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一小包,净重0.06克。5月7日21时许,柳某某在定西市安定区镇龙路玉湖公园后门处再次向张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一小包,净重0.12克,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查获其扔在地上的毒品海洛因六小包,净重0.57克。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1、立案材料,证明定西市安定区公安局于2015年5月7日22时许将贩卖毒品的柳某某当场抓获,并立案侦查。2、证人张某某的证言,辨认笔录及照片,现场检测报告,查获笔录及照片,扣押决定书,称量笔录,理化检验鉴定报告,通话清单,被告人柳某某的供述,证明2015年5月5日下午,被告人柳某某在定西市安定区宏通苑住宅区门口给吸毒人员张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一小包,净重0.06克。同年5月7日下午,柳某某在定西市安定区粮食大厦附近给张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一小包,净重0.06克。5月7日21时许,柳某某在定西市安定区镇龙路玉湖公园后门给张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一小包,净重0.12克,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查获其扔在地上的毒品海洛因六小包,净重0.57克。3、户籍证明,证明被告人柳某某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等事实。4、前科材料,证明被告人柳某某曾因犯抢劫罪于2006年1月9日被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6年12月22日被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8年5月9日刑满。上列证据,其内容客观真实,调取程序合法,能够证明本案事实,庭审中均已经过当庭质证,应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柳某某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0.81克,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柳某某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确认;量刑建议合法,予以采纳。被告人柳某某的辩护理由与本案证据证实的事实不一致,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七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柳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5月8日起至2018年5月7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 判 长 田发淘审 判 员 芦永吉人民陪审员 何晓燕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书 记 员 成永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