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鱼民初字第1032号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6-06-26
案件名称
张艳秋与邱仁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鱼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鱼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艳秋,邱仁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鱼民初字第1032号原告:张艳秋。被告:邱仁(曾用名邱振),男,1979年3月9日出生,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张艳秋诉被告邱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邱仁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无法质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 判 长 夏姗姗审 判 员 王广玉人民陪审员 葛 群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书 记 员 赵永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