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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鱼民初字第1032号

裁判日期: 2015-09-06

公开日期: 2016-06-26

案件名称

张艳秋与邱仁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鱼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鱼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艳秋,邱仁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鱼民初字第1032号原告:张艳秋。被告:邱仁(曾用名邱振),男,1979年3月9日出生,汉族。本院在审理原告张艳秋诉被告邱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邱仁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无法质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 判 长  夏姗姗审 判 员  王广玉人民陪审员  葛 群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书 记 员  赵永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