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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刑初字第682-1号

裁判日期: 2015-09-04

公开日期: 2015-10-29

案件名称

吕振宙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乌鲁木齐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新刑初字第682-1号被告人吕振宙盗窃罪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17日作出(2015)新刑初字第682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判决书有错误之处,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三页第二、三行,2015年5月12日起至2015年11月11日止。错误:现更正为2015年5月11日起至2015年11月10日止。审 判 长 黄     勇     琦人民陪审员 李     红     郁人民陪审员 阿扎提·古丽二〇一五年九月四日书 记 员 刘           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