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刑初字第682-1号
裁判日期: 2015-09-04
公开日期: 2015-10-29
案件名称
吕振宙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乌鲁木齐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新刑初字第682-1号被告人吕振宙盗窃罪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17日作出(2015)新刑初字第682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判决书有错误之处,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三页第二、三行,2015年5月12日起至2015年11月11日止。错误:现更正为2015年5月11日起至2015年11月10日止。审 判 长 黄 勇 琦人民陪审员 李 红 郁人民陪审员 阿扎提·古丽二〇一五年九月四日书 记 员 刘 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