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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怀执字第253号

裁判日期: 2015-09-04

公开日期: 2015-09-14

案件名称

卢继凤与刘仲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怀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怀来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怀执字第253号申请执行人:卢继凤被执行人:刘仲峰申请人卢继凤依据怀来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怀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5年3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刘仲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已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怀来县人民法院(2014)怀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郝 阳执行员 张润昶执行员 赵志力二〇一五年九月四日书记员 张世明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