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川执字第638号
裁判日期: 2015-09-03
公开日期: 2015-09-18
案件名称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周口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川执字第638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负责人王新,总经理。被执行人周口市运通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怀文,董事长。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川民初字第744号民事判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此案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做出的(2014)川民初字第744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叶朝阳审判员 刘长春审判员 刘 勇二〇一五年九月三日书记员 柳二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