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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川执字第638号

裁判日期: 2015-09-03

公开日期: 2015-09-18

案件名称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周口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川执字第638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负责人王新,总经理。被执行人周口市运通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怀文,董事长。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川民初字第744号民事判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此案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做出的(2014)川民初字第744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叶朝阳审判员  刘长春审判员  刘 勇二〇一五年九月三日书记员  柳二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