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蓬执字第818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2-08
案件名称
巩强国与崔志杰买卖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蓬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3)蓬执字第818号本院在执行巩强国与崔志杰买卖纠纷一案中查明,崔志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崔志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