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孝昌民初字第00986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0-26
案件名称
万某与丁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孝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孝昌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万某,丁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孝昌民初字第00986号原告万某。被告丁某。本院在审理原告万某与被告丁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万某于2015年9月28日以与被告协议离婚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万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万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万某负担。审判员 黄登高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红霞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