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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孝昌民初字第00986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0-26

案件名称

万某与丁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孝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孝昌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万某,丁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孝昌民初字第00986号原告万某。被告丁某。本院在审理原告万某与被告丁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万某于2015年9月28日以与被告协议离婚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万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万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万某负担。审判员  黄登高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红霞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