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二七法执字第1278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0-27
案件名称
王磊与柴小红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磊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二七法执字第1278号申请执行人王磊。被执行柴小红。本院在执行王磊申请执行柴小红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柴小红按照(2015)郑黄证执字第2483号执行证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5)郑黄证执字第2483号执行证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郭付功审判员 朱 军审判员 丁德勇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李静欢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