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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顺民初字第13300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1-17

案件名称

袁书才与张小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袁书才,张小成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全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顺民初字第13300号原告袁书才,男,1953年3月16日出生。委托代理人李岩,北京朗空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闫丽群,北京朗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小成,男,1964年12月4日出生。原告袁书才与被告张小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陆俊芳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袁书才之委托代理人闫丽群、被告张小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袁书才诉称:2015年3月21日,原告与被告在顺义区南彩镇望渠苗圃内因琐事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打伤。当日,原告到顺义区医院就诊,后进行了多次复查。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381.44元、误工费3500元、营养费1500元、交通费1000元、精神抚慰金2000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张小成辩称: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2015年3月21日下午,我与原告一起在苗圃工作,后原告拿了我的钳子,我就把钳子要回来了,原告就骂我,用铁锨拍我头部,所以我也用钳子打了他的头部。原告报警后,警察调解不成功,也没有做询问笔录。原告的伤是我打的,但是他也打我了,我也没钱,所以不同意赔偿原告。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21日下午,袁书才与张小成在顺义区南彩镇望苗圃内打零工时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双方将对方打伤。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南彩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到现场调解,双方就经济赔偿问题未达成调解协议。当日,袁书才到顺义区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脑外伤、头皮裂伤。后袁书才根据医嘱于2015年3月24日、3月29日、4月1日、4月7日、4月8日、4月14日、4月22日到顺义区医院复查,共计支付医疗费1381.44元。2015年4月22日,顺义区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休息一周。庭审中,袁书才坚持要求张小成赔偿其各项损失10561.44元,其中医疗费1381.44元,以医疗票据为准;误工费4680元,按照每天打零工工资120元的标准计算39天;营养费1500元,按照每天50元的标准计算30天;交通费1000元,按照就医的情况估算的数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根据袁书才遭受的严重精神损害估算的数额。张小成坚持不同意赔偿袁书才的损失。上述事实,有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南彩派出所的治安调解协议书、医院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以及本院庭审笔录等在案佐证。本院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袁书才的人身伤害是被张小成殴打所致,因此张小成应当对袁书才的损失予以赔偿。双方发生纠纷后未冷静处理,导致打架事件的发生,因此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有过错,承担同等责任。对于袁书才所主张的各项损失,其中医疗费,本院以其提交的票据确定数额,共计1381.44元;关于误工费,其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收入及误工损失情况,故本院根据医嘱确认的误工期,结合其在苗圃打零工的实际情况,酌定具体数额,对其主张过高部分,本院不予支持;关于交通费,其未提交交通费的票据予以佐证,故本院根据其就医的具体情况酌定具体数额,对其主张过高部分,本院不予支持;关于营养费,其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中并未记载需要加强营养的内容,故对其此项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其受伤较轻,且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故对其此项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张小成赔偿原告袁书才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共计四千七百零一元四角四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始七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袁书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被告张小成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陆俊芳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朱子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