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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莒执字第1454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0-13

案件名称

执行决定书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莒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4)莒执字第1454号本院在执行孙海兰等与刘景新其他民事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刘景新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刘景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