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民初字第00406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杨瑞珍与贾学飞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甘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某,贾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甘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甘民初字第00406号原告杨某某,女,1988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甘泉县道镇纸房村民委员会象鼻子湾村民小组村民,现住该村。被告贾某某,男,1986年8月17日出生,汉族,甘泉县道镇纸房村民委员会象鼻子湾村民小组村民,现住该村。本院在审理杨某某与贾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三条,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乔文博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峁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