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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甘民初字第00406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杨瑞珍与贾学飞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甘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某,贾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甘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甘民初字第00406号原告杨某某,女,1988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甘泉县道镇纸房村民委员会象鼻子湾村民小组村民,现住该村。被告贾某某,男,1986年8月17日出生,汉族,甘泉县道镇纸房村民委员会象鼻子湾村民小组村民,现住该村。本院在审理杨某某与贾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三条,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乔文博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峁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