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萨法执字第655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0001-01-01
案件名称
申占平与大庆市天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申占平,大庆市天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萨法执字第655号申请执行人申占平。被执行人大庆市天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大庆市萨尔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5)庆萨劳人仲字第151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5年7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工资656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大庆市天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恢复本案的申请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5)庆萨劳人仲字第151号仲裁裁决书终结本次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生效。审判员 詹志彪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书记员 王剑锋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