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左民初字第03311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2-01
案件名称
原告萨日冷诉被告王金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左民初字第03311号原告萨日冷,女,1990年11月10日出生,蒙古族,农民。被告王金帮,男,1986年10月20日出生,蒙古族,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萨日冷诉被告王金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萨日冷于2015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萨日冷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萨日冷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萨日冷负担。审判员 吴晓鸿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张晓杰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