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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渡法民初字第00892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6-03-30

案件名称

张劲松与陈茜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劲松,陈茜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渡法民初字第00892号原告张劲松,男,汉族,1969年10月26日出生,住重庆市渝中区友谊路*号。被告陈茜,女,汉族,1971年4月9日出生,2015年2月2日死亡。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劲松诉被告陈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5年2月11日受理后,在审理中查明被告陈茜于2015年2月2日死亡,原告亦未在指定期限内变更被告为陈茜的继承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本案案件受理费1150元,保全费1020元由张劲松负担。代理审判员  袁琨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王弢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