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莒执字第680-2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0-19
案件名称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莒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4)莒执字第680-2号本院在执行莒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高兴礼、陈淑伟、陈淑新、明传路债权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陈淑伟拒不报告其财产状况,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陈淑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