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德城民初字第3015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7-05-27
案件名称
丁建涛与XX、谭会军、郑乃顺、李廷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丁建涛,XX,谭会军,郑乃顺,李廷妍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德城民初字第3015号原告:丁建涛,男,35岁。被告:XX,男,48岁。被告:谭会军,女,45岁。被告:郑乃顺,男,49岁。被告:李廷妍,女,25岁。本院在审理原告丁建涛与被告XX、谭会军、郑乃顺、李廷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本案中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长 孟吉民审判员 贾向民审判员 王 剑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刘家振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