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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德城民初字第3015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7-05-27

案件名称

丁建涛与XX、谭会军、郑乃顺、李廷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丁建涛,XX,谭会军,郑乃顺,李廷妍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德城民初字第3015号原告:丁建涛,男,35岁。被告:XX,男,48岁。被告:谭会军,女,45岁。被告:郑乃顺,男,49岁。被告:李廷妍,女,25岁。本院在审理原告丁建涛与被告XX、谭会军、郑乃顺、李廷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9月28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本案中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长  孟吉民审判员  贾向民审判员  王 剑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刘家振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