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莒执字第125-8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0-13
案件名称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莒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莒执字第125-8号本院在执行刘成山与薛俊祥薛俊乾李翠强付绍国季为京莒南县福城粮油有限公司临沂贝尔特食品有限公司许增俊债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许增俊拒不报告其财产状况,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许增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