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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莫执字第00250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0-23

案件名称

敖灵英与孟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敖灵英,孟磊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莫执字第00250号申请执行人敖灵英,女,1987年3月8日出生��达斡尔族,无职业,现住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被执行人孟磊,男,1985年6月26日出生,达斡尔族,农民,现住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本院在申请执行人敖灵英诉被执行人孟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给付了30000元案件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莫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莫民初字第00112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结案。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马宝金审判员  马宗国审判员  周浩然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吕 巍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