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花刑初字第00224号
裁判日期: 2015-09-28
公开日期: 2015-12-04
案件名称
钟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钟某
案由
容留他人吸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花刑初字第00224号公诉机关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钟某,男。曾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2年6月被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因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5年1月20日被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27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因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容留他人吸毒,于2015年5月6日被该局刑事拘留,2015年6月9日,经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日由该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马鞍山市看守所。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花检刑诉(2015)1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钟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5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9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旭虹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钟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5年1月19日晚上,被告人钟某在马鞍山市花山区南塘XX号的住处容留陈某、马荣骏、王洪伟、葛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次日,钟某等人在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2、2015年4月29日中午,被告人钟某在其住处容留葛雯静、李重阳吸食毒品冰毒。3、2015年5月3日中午,被告人钟某在其住处容留葛雯静吸食毒品冰毒。4、2015年5月5日晚上,被告人钟某在其住处容留葛雯静、李重阳吸食毒品冰毒,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被告人钟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公诉机关认为,钟某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予以判处。被告人钟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定性不持异议。经审理查明:一、2015年1月19日晚上,被告人钟某在马鞍山市花山区南塘XX号的住处容留陈某、马荣骏、王洪伟、葛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次日,钟某等人在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2015年1月27日,被告人钟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二、2015年4月29日中午,被告人钟某在其住处容留葛雯静、李重阳吸食毒品冰毒。三、2015年5月3日中午,被告人钟某在其住处容留葛雯静吸食毒品冰毒。四、2015年5月5日晚上,被告人钟某在其住处容留葛雯静、李重阳吸食毒品冰毒,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被告人钟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的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到案经过、户籍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检测报告书,搜查笔录、检查笔录,证人葛某、陈某等人的证言,被告人钟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提供场所先后四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钟某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钟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5月6日起至2016年2月25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吴海姣人民陪审员 汪震波人民陪审员 盛丽君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顾梦唯附:本案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搜索“”